湘财外指〔 2017 〕 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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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财文〔 2017 〕 206 号),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县)
旅游项目 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 2016 〕 22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精神,此次下达贫困县(市、 区)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采取 “ 切块下达 ” , 不指定具体项目 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由贫困县(市、 区) 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列入 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第 216 类 60 款 04 项 “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 (经济科目 第 304 类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请加强资金管理,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7 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 资金安排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