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行指〔2016〕4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的通知 :
根据《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请核拨市县工商行政 管理专项补助的函》(湘工商财函〔2016〕15号)和你单位(市、 州、县)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现下达省级财政2016年工商 行政管理专项经费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 项工作,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2日
2016年省级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47000元,指标文号湘财行指(2016)42文,现已用14500元:1、工商系统局长培训班培训费4500元;2、工商商标专项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