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缓解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困难,经与省司法厅研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状况、法律援助办案数等因素,现一次性下达你市(州、县)中央和省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第204类06款07项“法律援助”(经济科目第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于下年度 3 月底前将办案专款使用情况一式两份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
附件: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安排表(分发)(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30日
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款使用说明
通过规范、高效地使用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现将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款使用情况做以下说明:
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款17万元,该专款共办理394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302件,刑事诉讼案件9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