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 2018 〕 63 号
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下达 2017 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行〔 2018 〕 260 号)要求,现根据各地 2017 年底实际在岗人数,对 2017 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原资金安排文号为湘财行指〔 2017 〕 41 号), 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主管部门, 及时将结算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 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结算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