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 2017 〕 77 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 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指标的通知》(财行〔 2017 〕 399 号), 按照省委组织部提供的 2017 年底在岗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人数, 现提前安排你市(州、 县) 2018 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指标 万元,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各项补助。 待 2018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据实拨付使用。 2018年年中省财政将根据中央财政实际下达我省的经费额度, 与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结算。
请你市州、 县市区整合现有资源, 优化资金投向, 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通知指标情况表(分发)(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