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聂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聂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聂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临湘市聂市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关内设机构。
聂市镇机关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后勤和政法、治安、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统计、经济管理、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等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工作。
设立聂市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二)事业机构设置。
聂市镇综合设置6个公益类事业机构,其人、财、物、事由镇管理,市直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1、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
2、林业管理站。
3、水利管理站。
4、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站。
5、安全生产和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站。
6、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加挂控违治违征收安置工作站牌子)。
(三)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镇政府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机构及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44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0.42万元,增长17.5%,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提高了行政管理运行经费,人员培训、工资调标和年底绩效工资增发导致经费投入增加。二是本年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包括政府公租房和集中建房点基础建设费用、源潭河流域生态修复费用等等费用。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增发抚恤金、残保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金等补助金和村级运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44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19万元,占6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65.94万元,占3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44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8.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2.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1.27万元,增长85.67%,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提高了行政管理运行经费,人员培训、工资调标和年底绩效工资增发导致经费投入增加。二是本年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包括政府公租房和集中建房点基础建设费用、源潭河流域生态修复费用等等费用。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增发抚恤金、残保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金等补助金和村级运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4.69万元,增长77.12%,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提高了行政管理运行经费,人员培训、工资调标和年底绩效工资增发导致经费投入增加。二是本年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包括政府公租房和集中建房点基础建设费用、源潭河流域生态修复费用等等费用。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增发抚恤金、残保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金等补助金和村级运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9.59万元,占33.24%;国防(类)支出2.40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00万元,占13.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05万元,占3.11%;卫生健康(类)支出253.17万元,占6.96%;节能环保(类)支出906.00万元,占24.90%;城乡社区(类)支出16.00万元,占0.44%;农林水(类)支出761.86万元,占20.9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48万元,占0.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3.21万元,占2.28%;住房保障(类)支出39.84万元,占1.1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6.00万元,占3.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0万元,占1.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5.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3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1.06 万元,支出决算为50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聂市镇人民政府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3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7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79.6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算与决算保持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额外费用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算与决算保持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5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9.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算与决算保持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33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6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2、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棉花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39.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算与决算保持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等等;公用经费283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引起经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来访团组、来宾人数减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个、来宾143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新增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我单位 2023 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64.2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其他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11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
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8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647.77万元,增长138.8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提高了行政管理运行经费,人员培训、工资调标和年底绩效工资增发导致经费投入增加。二是本年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包括政府公租房和集中建房点基础建设费用、源潭河流域生态修复费用等等费用。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增发抚恤金、残保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金等补助金和村级运转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9万元,用于召开聂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等会议,人数76人,内容为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开支培训费1.06万元,用于开展村社区及站所报账员财务业务培训,人数43人,内容为提高各村社区及站所报账员财务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各村社区及站所票据报销及账务处理;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中心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
目标1: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目标2:加强农村经济建设,加强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不足,导致决算数超过预算数。
2、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量较大。
3、受疫情冲击补助金发放超过年初预算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三、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九、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二十、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二十一、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二、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五、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九、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三十、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三十一、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二、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六、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八、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二、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四十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五、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六、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四十七、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四十八、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附件1:决算公开表
二、附件2:2023年度聂市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附件3: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