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临湘市聂市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聂市镇人民政府机关
2、聂市镇财政所
3、聂市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4、聂市镇规划环保站
5、聂市镇社保公共文化站
6、聂市镇林业站
7、聂市镇水管站
8、聂市镇安全计生站
9、聂市镇敬老院
注:以上所属单位均为非独立预算单位,本预算说明为聂市镇本级预算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预算148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36.41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数量较多,自筹视同全额人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
(二)支出预算,2024年支出预算148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数量较多,自筹视同全额人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 年预算数为1182.43万元,比 2023年增加11.37 万元,增长9.7%。主要是自筹视同全额人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76.06万元,比 2023年减少3.56 万元,降低4.47%。主要是人员减少,经费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2.81万元,比 2023年增加2.81万元,主要是此类款项2023年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7万元,比 2023年增加2.63万元,增长50%。主要是此类款项2023年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中。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0.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例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3万元,比 2023年减少0.41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8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48.08万元,公用经费62.92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比 2023年减少38.38万元,降低4.9%,主要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4.02万元,增长6.8%。主要是公用经费中包含消防工作经费,总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53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9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运转经费和村干部工资等方面;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运转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等方面;敬老院补助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补助等方面;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6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等方面。与2023年比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增加35万元,增长9.7%,主要是上级文件要求,对村级运转经费进行提标;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支出增加7.5 万元,增长13.5%,主要是上级文件要求,对社区运转经费进行提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92万元,比2023年增加4.02万元,增长6.83%。主要是主要是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均有提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纳入事业单位经营经费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13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项目支出532.8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532.8万元,其中:村级运转经费项目394.8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63万元;敬老院补助项目13万元;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62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9万元,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拟召开镇村三级干部会,人数267人,内容为总结我镇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对我镇2024年各项重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本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