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聂市镇下辖14个村,3个居委会。聂市镇政府内设8个站所分别是: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规划环保站、社保公共服务站、林业站、水管站、安全计生服务站、敬老院等内设站所。聂市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聂市镇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规划环保站、社保公共服务站、林业站、水管站、安全计生服务站、敬老院9个站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镇政府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机构及单位。
第二部分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21.4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37.9万元,减少3.99%,主要原因是聂市镇人民政府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2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1.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2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52万元,占93.74%;项目支出207.91万元,占6.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1.4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9万元,减少3.99%,主要原因是聂市镇人民政府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7.41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是聂市镇人民政府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3.2万元,占26.72%;国防(类)支出1万元,占0.03%;公共安全(类)支出16万元,占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37万元,占6.75%;卫生健康(类)支出63.09万元,占1.98%;城乡社区(类)支出32.31万元,占1.01%;农林水(类)支出1798.98万元,占56.34%;交通运输(类)支出30万元,占0.9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万元,占0.31%;住房保障(类)支出39.98万元,占1.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万元,占3.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92.92万元,支出决算为3,19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4.36万元,支出决算为55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35万元,支出决算为6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0万元,支出预算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预算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预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预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28万元,支出预算为13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预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预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预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预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预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38.40万元,支出预算为3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96万元,支出预算为7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预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0.08万元,支出预算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预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8万元,支出预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0.09万元,支出预算为6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预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91万元,支出预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预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08万元,支出预算为7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3.15万元,支出预算为60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1.55万元,支出预算为2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48万元,支出预算为2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18.00万元,支出预算为1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2.82万元,支出预算为21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00万元,支出预算为10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2.90万元,支出预算为34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6.00万元,支出预算为19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98万元,支出预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预算为1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6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8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1个、接待人次13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28.5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87%。本年支出12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基本支出128.51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17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项目多,人员增加,经费增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4万元,用于召开聂市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数120人,内容为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开支培训费3.86万元,用于开展村社区及站所报账员财务业务培训,人数为43人,内容为提高各村社区及站所报账员财务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各村社区及站所票据报销及账务处理。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聂市镇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0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