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矿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街道两级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负责促进辖区经济建设、项目发展工作,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建立和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街道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牌子)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办事处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98.4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1.49万元,增加11.28%。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45万元,占99%;项目支出12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8.4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1.49万元,增加11.28%。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75万元,占29.43%;国防(类)支出1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82万元,占26.77%;卫生健康(类)支出31.52万元,占2.63%;节能环保(类)支出149万元,占12.43%;城乡社区(类)支出27.53万元,占2.3%;农林水(类)支出98.74万元,占8.24%;住房保障(类)支出17.09万元,占1.43%;其他(类)支出200万元,占16.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1.75万元,支出决算291.75万元,完成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20.2万元,完成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39万元,支出决算1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41万元,支出决算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年初预算14.79万元,支出决算1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年初预算66万元,支出决算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年初预算34.19万元,支出决算3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年初预算191万元,支出决算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年初预算3.84万元,支出决算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29.52万元,支出决算2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49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53万元,支出决算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3.65万元,支出决算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95.09万元,支出决算9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09万元,支出决算1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200万,支出预算200万,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1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4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63个、接待人次58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3.8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9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66万元,用于召开政府工作会议,人数80人;开支培训费0.99万元,用于开展人员参加上级培训,人数10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办事处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