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委会是经国务院备案的省级开发区,下设两个园区,形成“一园两区”的格局,园区实行四个“一站式”服务,入园企业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筹建期市级行政规划费全免、用水、用电价格全优、服务全程代办、管理全封闭等特殊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主要职责体现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工业园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
3、负责园区的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向园区集中。
4、协调园区内供排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5、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等核准工作。
6、协助投资商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手续。
7、负责园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工作。
8、按照规定处理好园区内各企业的涉外事务:协调、沟通园区内各企业之间,企业同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及时调处园区内各企业间、园区内企业同园区外各方面的矛盾和纠纷。
9、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党委办、综合管理部、招商发展部、安全环保部、社会事务部、规划建设部、财务管理中心,另设有融资平台--富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指管委会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32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73万元。收入较去年294.5万元,增加了3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32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63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4.39万元及住房公积金17.76元)。支出较去年277.7万元,增加21.93万元,主要是工资及津补贴的提标;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9.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3.3 万元,上升 79.17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