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承担促进国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等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投资促进与国内经济技术协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目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组织临湘市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在临湘市范围发展和管理国际商会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协调服务;接受海外企业、团体委托,代办在临湘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内设机构是: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国际展览部、国际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投资促进事务部、督查考评部。等 5个股室,另有一个二级机构临湘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本单位二级机构为临湘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财务没有单独核算。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的只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0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23.5万元,增长了220.4%。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产业招商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增加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产业招商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增加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3.5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产业招商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增加 、车补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9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7.77万元,占本65.95%,科学技术(类)支出300万元,占33.1%,住房保障(类)支出8.63万元,占本0.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6.4万元,支出决算为9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5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 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4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63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9.09万元,占基本支出73.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39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3.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1.39万元,占85.53%。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7万元,占14.4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2批次1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39万元,全年共公务接待国内客商接待批次1150个、接待客商人次892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18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参加人数380人,内容为招商引资推介及法律护航等。开支培训费1.2万元,用于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工作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湘市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