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物资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 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理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确保单位稳定。
2、机构设置
商粮局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物资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7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拨款减少 29.08 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开支所致。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小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安排在单位的退休人员的津补贴拨到市人社局统一发放。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