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医保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终止等经办事务;负责各类医疗保障基金、医疗救助金管理、运行、结算等经办事务;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的操作流程及流程相关的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隶属于临湘市医疗保障局二级机构,本中心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办公室、财务股、信息股、监督稽查股、审核结算股、医保业务结算大厅等七个股室和一个业务大厅。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因为本中心为医保局二级机构,所以本部门决算只有本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189.0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4.81万元,增长15.09%。主要一是因为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补助标准提高,二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标准普调,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8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89.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18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75万元,占1.44%;项目支出26796.34万元,占98.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89.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4.82万元,增长15.09%。主要一是因为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补助标准提高,二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标准普调,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8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64.81万元,增长15.09%,主要一是因为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补助标准提高,二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标准普调,收入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8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6万元,占0.34%;卫生健康(类)支出26879.55万元,占98.86%;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0.74%;住房保障(类)支出16.08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89.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72.02万元,支出决算为7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98.2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798.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3.2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顺利完成,实现脱贫。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0.09%,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3.8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1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0个、接待人次7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82万元,用于召开临湘市医疗保障职工、居民参保筹资、各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医保机构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清风行动等会议。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一个为职工医保基金,另一个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项目基金2679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中心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合格,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设定年初绩效评价的目标考核。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796.34万元,执行数为2679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中心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推进社会发展,使医保基金合理有效化使用,确保医疗保障管理工作任务如期高效完成,真正做到病有所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