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28 16:03
浏览量:1 | | | |

 

医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2)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3) 配合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收费标准及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咨询、查询等服务工作;

(5)审查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医疗保险中心受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有权检查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资料;有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人社局的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预算编制里不含二级预算的:

本部门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8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6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万元,主要是工资及津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8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7.5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万元,主要是工资及津贴增加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7.5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0.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监管稽查等方面;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参保基数稽核经费,支出20.12万元主要用于医院药店网络等方面的维护。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医保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稽查等费用70万元。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与2017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_(502005)临湘市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