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2-09-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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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办、优抚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5个股室。工会按章程设置。

  下设五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临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临湘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临湘市光荣院

  (四)临湘市第二光荣院

  (五)临湘市烈士陵园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临湘市光荣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31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9.8万元,减少6.93%,主要是因为2020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已完成,2021年社保接续省级补助资金没有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1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9.79万元,占98.36%;其他收入103.44万元,占1.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1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3.2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0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3.24万元,减少8.45%,主要是因为2020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已完成,2021年社保接续省级补助资金没有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0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3.24万元,减少8.45%,主要是因为2020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已完成,2021年社保接续省级补助资金没有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0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1.25万元,占95.84%;卫生健康支出239.6万元,占3.85%,住房保障(类)支出18.94万元,占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9.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0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3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1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6.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0.36万元,支出决算为3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1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561.06万元,原因是财政下达的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减少以及今年新增临湘市光荣院纳入本部门决算单位;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18万元,原因严格厉行节约管理制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据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3.23万元,减少41.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35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6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8 万元,降低3.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年度工作计划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开支培训费0.54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市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八、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九、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部门决算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汇总).xls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