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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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于1958年,隶属于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是我市唯一的一家集医疗、保健、计生、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地处我市向阳路南端,开设床位300张。有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1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35%。拥有腹腔镜、宫腔镜、高档进口四维彩色B超、DR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有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能开展妇科、产科、计划生育服务的各类大小手术,率先在我市开展了无痛分娩技术。能够为全市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临湘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全院人数为334人,其中在职职工190人(全额编制人员42人,自筹编制人员148人),聘用人员86人、临时职工31人、临薪留职人员1人、退休职工26人。其中大学本科112人,大专144人,中专35人,高中16人,初中1人。单位现有专业技术职称副高11人,中级职称58人,初级职称10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8,579.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84%。总支出8,579.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84%。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8,57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 %。事业收入6050.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68%。其他收入2007.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5.59%。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8,579.0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79.09万元,比上年增加37.1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5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29.85万元,比上年减少36.42%。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91.1万元,比上年减少59.03%。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按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52%。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29.85万元,比上年减少36.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商品和服务支出72.55万元,比上年减少61.33%。项目支出291.1万元,比上年减少59.0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5万元,比上年增加0.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比上年减少98.06%。基本建设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77.78%。其他资本性支出23.85万元,比上年减少62.76%。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4万元,决算数为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0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76万元,临湘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36.02万元,其中:货物136.0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19.7万元,其中:货物11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6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40万元,免费婚检经费20万元。2017年专项资金决算数为  40万 元,专项资金结余  0  元,基本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临湘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