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组建成立,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临湘市卫生健康局,核定编制54人,现有工作人员75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2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9人。中心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等七大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02人(其中在职人员75人,离退休人员27人),下设14业务科室和3个职能科室。主要业务科室有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应急办)、结核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职业病防治科、学校卫生科、慢性病防治科、体检科、检验科、卫生监测科、质控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3个职能科室为办公室、账务科、人事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67.12万元。与上年2180.37万元相比,减少313.25万元,减少14.37%,主要是因为新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6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36万元,占59.09%;事业收入763.75万元,占4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94万元,占51.95%;项目支出897.18万元,占48.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3.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2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52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万元,占0.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4万元,占5.33%;卫生健康(类)支出993.57万元,占90.05%;住房和保障(类)支出44.05万元,占3.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3.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58.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疾病预防控制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468.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款项属于中央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款项属于新冠防控资金,年中根据疫情情况进行申请,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44.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得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56.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0.5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56.2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上年没有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2.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就专用燃料及车辆维修保养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47万元,减少6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全部用经营收入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56.2万机关运行经费全部是财政拨款。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0元。开支培训费0.21万元,用于开展临湘市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风险监测等的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风险监测、传染病防控、精神及地方慢性病管理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一、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三、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五、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二十、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二十一、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二十二、车辆维修保养费:指运输车辆进行各级保养工作、修理所发生的工科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部门决算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