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财政部门预.决算单位,本中心属卫计局的二级机构,本部门主要职责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决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属于二级预.决算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04人,其中,年末在职编制人员82人,退休人员22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723.45万元,比上年增加8.54%。总支出1,723.45万元,比上年增加8.54%。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72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 %。事业收入950.18万元,比上年减少23.96%。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723.4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3.45万元,比上年减少1.9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27万元,比上年增加80.0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27万元,比上年增加80.08%。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7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68万元,比上年增加89.93%。商品和服务支出47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61.87%。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75.59万元。比2016年增加293.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89.77万元,其中:货物189.7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67万元,其中:货物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600000元,其中免疫规划接种700000元,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及救助经费900000元。专项资金结余 0 元,基本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