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我市唯一一家,由政府主办的专业治疗精神病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
2.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于2013年11月由原省卫生厅批准设置,2014年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精神疾病综合防治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临床医疗科室:门诊、住院部(男一科,男二科,女病区)。
2、行政后勤职能科室:院办(含院长室等行政科室)、财务科、医务科等。(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属临湘市卫生健康局的二级机构,决算只包括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本级。
第二部分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81.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61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89万元,占8.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555.12万元,占87.3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2.14万元,占4.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8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63万元,减少52.28%。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1%。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7.63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43.8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71.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5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0个、接待人次118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重点绩效评价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8万元,用于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学习,进修培训等,医疗卫生技术学习16人,进修培训4人,主要学习和培训医疗卫生岗位专业技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1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