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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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能职责是: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行政办公室。

2.财务室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

4.职业病防治监督科

5.综合卫生监督科

6.医疗执业卫生监督科

7.社会抚养费征收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执法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19.3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5.68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收支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和结余0.8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21万元,增长25.87%。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收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02万元,增长26.18%,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收支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1万元,占6.20%;住房保障(类)支出19.50万元,占4.65%;卫生和健康支出366.84万元,占87.4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万元,占1.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41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08.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支出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4.34万元,减少31.5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40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1万元,用于依法行政工作、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会议,人数约80余人;内容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等。开支培训费0.07万元,用于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派出干部在外学习培训、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等人数约40余人,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等。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

(四)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