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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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计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办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业务指导、法治宣传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属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0人,年末编制人员30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58.9万元,比上年增加68.57%。总支出367.12万元,比上年增加69.5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9.51 %。事业收入77.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6.6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67.12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12万元,比上年增加74.5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8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4.1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55.5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0.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9.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0.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9.5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8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9.5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0.9%。按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0.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26万元,比上年增加65.91%。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5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4万元,决算数为1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3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82万元,公务接待138批次1114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8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5.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卫生监督执法经费25万元,医疗废物收储管理经费25万元。2017年专项资金决算数为     元,专项资金结余    元,其中      元,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年初绩效目标,未达到原因: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临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