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卫健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卫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卫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临湘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颁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和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改局负责组织监督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卫健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和法规股、体制改革股(加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牌子)、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血吸虫病防治股牌子、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宣传科技教育股、综合监督股、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股、妇幼健康股(加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牌子)、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工作股。
局所属事业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血吸虫病预防按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基药采购配送监管中心、卫生进修学校、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直属医院包括: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牌子)、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
下属镇(街道)二级医疗机构包括(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均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长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里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林镇中心卫生院、桃林镇横铺卫生院、长塘镇卫生院、白羊田镇卫生院、聂市镇中心卫生院、聂市镇接驾市卫生院、聂市镇乘风卫生院、江南镇卫生院、江南镇儒溪卫生院、黄盖镇卫生院、羊楼司镇中心卫生院、羊楼镇文白卫生院、坦渡镇卫生院、坦渡镇桐梓铺卫生院、詹桥镇中心卫生院、詹桥镇贺畈卫生院、忠防镇卫生院。
相关单位包括: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卫健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
第二部分
临湘市卫健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卫健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533.6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89.29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617.3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1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7.33万元,占67.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964.88万元,占27.16%;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4.13万元,占5.63%。上年结转和结余617.3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3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9.53万元,占90.34%;项目支出1114.13万元,占9.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5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5.75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617.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5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07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部分计划生育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特扶等经费在本年年初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54.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35万元,占2.43%;卫生健康(类)支出7538.91万元,占94.77%;农林水(类)支出193.7万元,占2.44%;住房保障(类)支出28.7万元,占0.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795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43.63万元,支出决算为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44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4.39万元,支出决算为50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956.69万元,支出决算为9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3.5万元,支出决算7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392.51万元,支出决算33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42.61万元,支出决算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8.27万元,支出决算35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920.44万元,支出决算9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98万元,支出决算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3.7万元,支出决算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3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3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31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5个,来宾5578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5.7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01.22万元,增加24.64%,主要原因是:疫情增加了相关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85万元,用于召开市卫生健康工作会、疫情防控工作会、公共卫生及基本药物等会议,人数约3600人,内容为传达安排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公共卫生、基本药物等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12.26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培训,人数约2800人,内容为全市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培训。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健康扶贫”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