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负责包括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特困家庭临时救助等所有社会救助工作。二是负责救灾救济工作。三是负责“双拥”、军人优待抚恤、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等。五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调整、边界联检、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区建设、地名设置与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福彩发行、孤儿生活费发放、殡葬管理等。
2、单位机构设置
我局机关有干部职工107人,其中:在职74人(全额62人,自筹12人),退休33人。有救助管理中心、优抚股、救灾股、基政股等9个内设股室,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等6个下设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254415.57元,其中,经费预算拨款14375861.25元,其他收入878554.32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254415.57元,其中:基本支出6394415.57元(工资福利支出5814755.57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660元),项目支出8860000元(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2620000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00000元,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40000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0000元,城乡低保配套经费1700000元,五保供养经费1000000元,精简退职生活补助400000元)。
支出较去年无变化,一方面人员经费支出提高360000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减少360000元,故支出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4415.57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394415.57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860000元,是民政局系统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民政管理事务经费2620000元,主要用于各项民政专项工作经费支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服役期间发放家属优待抚恤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4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城乡低保配套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配套经费开支;五保供养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支出;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57000 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23000 元,下降 5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96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 0 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39000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机关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5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9000元,因2017年我局下属二级机构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三个单位未独立核算,三公经费由局机关统一填报。2018年以上三个单位纳入财政独立核算,故三公经费由局机关分别分配到各二级机构独立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