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负责包括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特困家庭临时救助等所有社会救助工作。二是负责救灾救济工作。三是负责“双拥”、军人优待抚恤、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等。五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调整、边界联检、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区建设、地名设置与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福彩发行、孤儿生活费发放、殡葬管理等。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人大评议为动力,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4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735万元,纳入非税管理收入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89万元,项目支出1082.11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57.89万元,系保障我局系统正常运行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万元。(2)项目支出1082.11万元,是我局为完成退伍安置、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复员退伍军人伤残抚恤、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及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收养、基本养老服务、城乡社会救济等方面。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5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2.5万元,系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支出所致。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比预算减少0.5万元,降低2.8%,减少原因为:同城部门单位来客接待减少,上级部门来客基本在机关食堂接待,故尽管2016年工作任务繁重,接待任务较多,但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仍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比预算减少2万元,是由于机关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坚持出车登记制度,且2016年实行公车制度改革,我局将两辆公务用车于11月份上交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处置,故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