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单位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管,工伤人员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工伤保险基金服务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工伤保险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2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3万元,主要是因为收费项目取消,导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3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53万元,主要是有1自筹人员退休及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7.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是用于完成工伤保险基金征收、赔付、宣传等工作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万元,上升46.43%。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近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我单位准备对全市建筑、高危企业进行工伤安全知识培训,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无重点项目
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经费 。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比2017年减少 8万 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_(502006)临湘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