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是人社局下属二级机构组成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我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度收入总计6122.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6122.6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612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2.61万元。详见《2015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2.61万元,系保障我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是我中心为完成机构的正常运行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等方面。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50.34万元。详见《2015年度市 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8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2.5万元,系招待费和公车运行费减少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比预算减少0.3万元,降低3%,增减原因为:招待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万元,比预算减少2.2万元,是由于下乡稽核减少。 详见《2015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