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所是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负责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等。2016年,我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下发的部门决算。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度收入总计26733.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733.2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6733.2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33.29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33.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36.29万元,主要是我所各项费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0.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缴纳社会保障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05.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招待费、宣传费、及拨付各乡镇稽核费用等;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6297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对企业养老保险金发放不足的转移支付资金。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64万元,与2015年公开的部门预算数26.6万元减少2.96万元。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2.06万元,比预算21.9万元增加0.16万元,公务接待共221批2873人次,增减原因为:来客较去年稍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万元,比预算2万元减少0.42万元,是由于今来公车改革单位用车次数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