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以及监督实施。执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对区域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基金征缴股、故事调查股、待遇审核股、财务室4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湖南省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11.9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2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节省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1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1.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1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98万元,占18.15%。项目支出2138万元,占8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1.9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节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节省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1.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2.33万元,占99.25%。农林水(类)支出8.32万元,占0.32%。住房保障(类)支出11.33万元,占0.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61.77万元,支出决算为36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4.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1.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4.0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5.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 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1%,较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14.73%,原因是节省开支,开源节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员接待批次243个、接待人次1215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就业扶贫项目”“失业保险培训”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