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组织实施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九)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与监察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劳动者投诉案件
(十)、负责处理本市所属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同时,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有序用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临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临湘市劳动监察大队。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5.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6.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7、局机关下设业务股室2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含未独立核算的6个二级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监察大队、仲裁院、信息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在局机关一并核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不在我局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4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5.48万元,增加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13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48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99万元,占25.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5.63万元,占71.75%;住房保障(类)支出31.23万元,占2.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5.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7.5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09万元,支出决算为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2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68万元,占71.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85.17万元,占28.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9个、来宾2889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1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万元,用于召开仲裁、监察事业人事等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仲裁、监察人事等会议;开支培训费0.62万元,用于开展劳动监察、仲裁学习等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政策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