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事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家奴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负责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等。
(十三)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以及监督实施。执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对区域劳动力流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管,工伤人员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临湘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伤保险股、行政审批股、社会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保障奖励与考核股、人事股、综合调研室等15个业务股室,临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临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湘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临湘市企事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结算中心6个二级单位;临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临湘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3个直属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2、纳入2022年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1)临湘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临湘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3)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02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4.7万元,减少88.47%,主要是因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02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3.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5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4.7万元,减少88.47%,主要是因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14.7万元,减少88.47%,主要是因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1万元,占8.7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6.63万元,占70.99%; 住房保障(类)支出92.85万元,占3.07%,其他(类)支出521.01万元,占17.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3.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汇总口径不一。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9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汇总口径不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95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汇总口径不一。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886.01万元,支出决算为8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拨款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汇总口径不一。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92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5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拨款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死亡人员,年初未安排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3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12万元,支出决算为9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拨款减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01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新增科目,汇总口径不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56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 2022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5个、来宾448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19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1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招聘活动较多,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3万元,用于召开就业、社保、人事等会议,人数14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劳动就业,社保,工伤等工作开支,培训费3.3万元,用于人社系统业务培训,人数约120人,内容为人社系统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 (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决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