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临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含未独立核算的6个二级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监察大队、仲裁院、信息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在局机关一并核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社保所、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不在我局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4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0.61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工资津贴政策性提标,新增公车补助,更换2台电梯等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2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37万元,占100.7%;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61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政策性提标,新增公车补助,更换2台电梯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加19.3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政策性提标,新增公车补助,更换2台电梯等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3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6万元,占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9万元,占85.14%。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8.1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政策性提标,新增公车补助,更换2台电梯等财政拨款增加。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20.92万元,比上年增加9.52%。商品和服务支出407.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1万元,比上年减少25.39%。其他资本性支出68.85万元,比上年减少60.4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4.12万元,比上年增加394.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其中:
人员经费68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5.2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4.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12万元,占0.91%。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3万元,占99.09%。公务接待151批次170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21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9.1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74%。比上年减少81.14%,本年支出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4%。比上年减少81.14%,基本支出9.12万元,比上年减少81.14%。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50.62万元。比2017年增加166.18万元。上升了43.2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政策性提标,新增公车补助,更换2台电梯等财政拨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64.2万元,其中:货物64.2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共有辆1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