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组织实施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九)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与监察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劳动者投诉案件
(十)、负责处理本市所属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同时,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有序用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监察大队、仲裁院、信息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6个二级单位, 6个二级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在局一并核算)。现有干部职工82人,其中:全额人员77人,自筹人员5人。退休人员3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07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7%。总支出1,07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07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1万元,比上年增加8.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07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89.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97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6.32%。其他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7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07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89.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97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6.32%。其他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89.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97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6.32%。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6.95万元,比上年增加9.73%。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2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1.5%。其他资本性支出17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1.87%。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5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33万元,决算数为1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1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1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3.16万元,公务接待152批次167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289999999999999万元,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本年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基本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84.44万元。比2016年增加70.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07.95万元,其中:货物207.9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83万元,其中:货物1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74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管理业务费174万元。2017年专项资金决算数为 174 万元, 174 万元,达到预期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湖南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