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系统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改为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2019年4月根据市机构改革要求,更名为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五)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按省、岳阳市政府授权明确。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管理区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实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后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水质的监测。
3.关于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林业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的,各职能部门应予配合支持。
5.关于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处罚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十五)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临湘市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合并在城管局局机关)
2、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原名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4、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名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5、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原名临湘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6、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
7、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原名临湘市路灯管理所)
8、临湘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七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72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4.63万元,减少13.28%,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省级奖补资金1660万元和将2021年列支的300万禁建经费预算调整至直拨城区三个街道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2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9.46万元,占84.98%;经营收入1615.85万元,占10.98%;其他收入594.97万元,占4.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72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3.51万元,占63.13%;项目支出3810.92万元,占25.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615.85万元,占10.9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09.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8.5万元,减少22.7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省级奖补资金1660万元;2021年列支的300万禁建经费2022年预算调整至直拨城区三个街道办;2021年财政按工作任务增拨的:城管大队、照明中心、园林中心单位搬迁经费,临湖路整治拆除经费,公交站台绿化项目费用,长安桥重建工程前期费用,园林中心的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城区道路交通标线、路内停车位施划经费,长盛路建行、中国银行门前人行道破损路面改造等项目经费,垃圾场雨污分流与导排系统建设费用,2022年无此十一项工作经费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0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88.5万元,减少22.7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省级奖补资金1660万元;2021年列支的300万禁建经费2022年预算调整至直拨城区三个街道办;2021年财政按工作任务增拨的:城管大队、照明中心、园林中心单位搬迁经费,临湖路整治拆除经费,公交站台绿化项目费用,长安桥重建工程前期费用,园林中心的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城区道路交通标线、路内停车位施划经费,长盛路建行、中国银行门前人行道破损路面改造等项目经费,垃圾场雨污分流与导排系统建设费用,2022年无此十一项工作经费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0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00万元,占0.8 %;城乡社区(类)支出11599.31万元,占92.72 %;住房保障(类)支出419.28万元,占3.3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65万元,占0.28 %;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22万元,占2.8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88.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0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2.44 万元,支出决算为365.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决算对城管局机关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减;决算对市政中心、星河广场、环卫中心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增。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是厉行节约。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44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支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021年第4季度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经费167万元和2022年上半年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经费317.84万元以及2022年市委、政府院内绿化17万元;长盛路路灯雾化系统243.95万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107.88万元;非税收入返还250.78万元;增加白云湖二期维护费32万元,照明中心决算口径调整城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59.78万元至此科目,城管大队决算口径调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31.99万元至此科目。星河广场人员工资调标及年终绩效考核奖提标增加经费31.21万元。园林中心增拨长盛路路灯喷雾系统运维等经费87.5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拨2021年第二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100万元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89.82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财政增拨夏家巷改造工程189.82万元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拨市政设施普查经费34.65万元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拨公安设备设施维护经费3万元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107.88万元;垃圾场雨污分流与导排系统建设经费349.10万元;城管局非税收入250.78万元,市政中心非税收入10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城管大队该类款项进行了调整,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科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等单位无编人员社会保障未纳入预算,但有实际发生金额。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8.01万元,支出决算为94.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年中退休人员,减少了此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等单位无编人员社会保障未纳入预算,但有实际发生金额。
13、城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600.8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4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照明中心该类款项进行了调整,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科目。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22年预算数为21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8.9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环卫中心追加了2022年新增路段保洁经费,及购置新环卫生产车辆的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6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统计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2年为财政拨款口径。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1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以及往年统计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2年为财政拨款口径。与上年相比减少12.9万元,减少63.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核算口径有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3万元,占62.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万元,占37.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经费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0个、来宾2695人次,主要是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是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财政代编预算的审批拨付经费乡镇中转站运行经费355万元是,和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垃圾场渗透液运营费34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6.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57万元,增长111.77%。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的调整和工作任务增加相应的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71万元,用于召开开展各项城市管理业务会议,人数303人,内容为部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支培训费22.88万元,用于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人数989人,内容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7.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7辆,在三公经费中列支10辆车费用,在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57辆车费用。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5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市管理巡查电瓶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城管局机关对2022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组织七个独立编报预、决算的下属单位对各单位的2022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均为90分以上,评价等级均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