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2019年4月根据市机构改革要求,更名为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五)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按省、岳阳市政府授权明确。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管理区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实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后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水质的监测。
3.关于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林业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的,各职能部门应予配合支持。
5.关于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处罚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
下设七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一)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五)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六)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七)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2、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3)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4)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5)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6)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7)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预算942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4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73.5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5.6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和职能调整增加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预算9420.3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20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7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5.6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和职能调整增加专项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346.8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128.37万元,占86.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93万元,占6.84%;卫生健康支出231.82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347.72万元,占3.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6092.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338.04万元,公用经费754.80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51.37 万元,增长0.9%,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费用;公用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81.8万元,增长12.15%。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32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2、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3、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87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4、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12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发共享等方面。5、禁建控违奖补资金152万元,主要用于临湘市城区禁建控违工作开支。6、临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临湘市城区防内洪、防涝抗旱工作开支。与2022年比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15万元,增长降低2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压缩核减项目支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与2022年持平。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2 万元,降低2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压缩核减项目支出。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支出增减少 32万元,降低2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压缩核减项目支出。禁建控违奖补资金支出增加152 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3年工作职能调整后,此项奖补经费由列财政代编经费调整至列城管局机关预算,新增工作经费。临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费支出增加45 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3年此项工作职能从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调整至城管局机关,新增工作经费。7、牛皮癣整治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牛皮癣清理费用;8、湘北中队运行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湘北大道日常工作经费;9、城管工作经费61万元(其中殡葬改革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中工作经费。10、扑火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开支,控违经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控违无编人员经费,11、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油烟污染治理,12、非税收入执收成本64万元,主要用于执收非税收入中的成本支出。与2022年比较,城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2 万元,增长56.41%,主要是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支出增加30万元,城管工作经费减少8万元。13、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等方面;14、桥梁维护及检测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桥梁维护及检测等方面。与2022年比较,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支出减少17万元,降低5.96%,主要是项目资金压缩;桥梁维护及检测增加25 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增桥梁维护和检测费用。15、环卫设施维护支出152万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生产设备维护;16、垃圾场运行经费42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场垃圾处理运行费用;17、公共事业取水站电费20万,主要用于环卫洒水车取水用电;18、非税征收成本50万,用于自来水代收卫生费手续费。19、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经费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小公园游园内驿站维护和城区绿带内景观灯维护支出。与2022年比较,项目支出减少7 万元,降低5.22%,主要是压减项目支出经费。20、路灯电费及维护维修费支出659万,与2022年比较,减少16万元,降低2.7%,主要是压减项目支出经费。21、白云湖公园一、二期管理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白云湖公园一、二期维护与管理等方面。与2022年650万元比较,2023年白云湖公园一、二期管理支出减少 59 万元,降低9.1%,主要是临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费支出,因职能调整从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调整至城管局机关,以及项目资金压减。22、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92万元,主要用于广场及长安河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与维修维护、绿化作物养护等方面;23、长安河河坡养护及水域治理22万元,主要用于长安河堤坡养护、长安河水域治理等方面。与2022年比较,长安河河坡养护及水域治理支出减少5万元,降低18.5%,主要是因为财政压减专项经费;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支出与2022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80万元,比2022年增加81.08万元,上升12%,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24万元,主要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2.61万元;二是因预算口径自项目支出中调出,公务接待费增加1.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0.4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94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6.34万元,项目支出3254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4个,涉及项目支出3254万元,其中:1、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2、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3、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87万元,4、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128万元,5、禁建控违奖补资金152万元、6、临湘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费45万元。7、牛皮癣整治支出40万元,8、湘北中队运行支出32万元,9、城管工作经费61万元(其中殡葬改革工作经费60万元),10、扑火经费支出16万元,11、控违经费支出85万元,12、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支出8万元,13、非税收入执收成本64万元,14、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支出268万元,15、桥梁维护及检测支出25万元,16、环卫设施维护支出152万万元,17、垃圾场运行经费420万元,18、公共事业取水站电费20万,19、非税征收成本50万,20、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经费支出127万元,21、路灯电费及维护维修费支出659万,22、白云湖公园一、二期管理支出591万元,23、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92万元,24、长安河河坡养护及水域治理22万元。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1.5万元,拟召开31次会议, 人数 970人,内容为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专案会审、城市管理业务等会议 ;培训费预算17.95万元,拟开展27次培训,人数1347人,内容为对城管局系统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车辆7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8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本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