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临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划入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八项职能,并按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相对集中行使七项行政处罚权。
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环境卫生股、燃气管理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城市风景园林管理股9个股室。
下设八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一)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五)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六)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七)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执法大队
(八)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仅只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都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5.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4月才设立,无2017年基数,不具可比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0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48.56%。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93万元,无2017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4月才设立,无2017年基数,不具可比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44%。与2017年度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4月才设立,无2017年基数,不具可比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占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占6.96%。城乡社区支出48.56万元,占4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3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4月才设立,年初无预算。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5万元,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5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数,决算数为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4月才设立,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00批次580人次。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过预算数3.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3.8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8.56%。本年支出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56%。基本支出1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年初,我单位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向临湘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了申报,今年5月份按市人大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本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所以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因此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7.37万元。主要是单位办公、宣传、邮电等各项正常运转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