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5-1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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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3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2019年4月根据市机构改革要求,更名为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权责清单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按省、岳阳市政府授权明确。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管理区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实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后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水质的监测。

3.关于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林业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的,各职能部门应予配合支持。

5.关于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处罚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十五)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信访办牌子)、行政审批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加挂城市管理考评办)、燃气管理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城市风景园林管理股9个股室。

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可设党建办主任1名(正股级)。

工会按章程设置。

下设八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一)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五)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六)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七)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执法大队

(八)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3、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4、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5、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6、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7、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执法大队

8、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系统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3、24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73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6.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0万元,其他收入18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0万元。

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736.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7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81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备注: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和其它专项经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23.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77万元,占9.17%;城乡社区支出5926.07万元,占86.85%;住房保障支出271.79万元,占3.9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479.63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44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2019年项目经费共计2344万元,其中: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160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200万元,牛皮癣整治经费43万元;维护费109万元;垃圾场运行经费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湘北中队运行经费32万元,城管工作经费35万元;公共事业用水取水站电费25万元;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91万元;白云湖水域治理及长河管理维护经费305万元;环卫设施运行维护费210万元;非税征收成本50万元;路灯电费和维护费518万元;园林绿化养护经费150万元;城市防洪、抗旱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6.3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87.96万元,占7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万元,占18.96%;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占5.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1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及8家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77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16万元,拟召开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部署、集中整治、专案会审等会议,人数约2000人次,主要包含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及专案会审等内容;培训费预算8.61万元,为适应新形势下城管工作需要,拟开展城管局系统执法相关法律培训、智慧城管业务培训等,人数2100人次,主要内容为对城管局系统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9万元。因城管局是2018年年中成立的新单位,2018年年初并没有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据不具可比性,本说明中都不与2018年数据进行对比。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31)。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2313万元,其中:1、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是城管局机关成立后2019年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2、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是城管局机关成立后2019年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3、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160万元,是城管局机关成立后2019年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4、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200万元,是城管局机关成立后2019年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5、牛皮癣整治经费43万元、与2018年持平。6、湘北中队运行经费32万元,与2018年持平。7、城管工作经费35万元,与2018年持平。8、环卫设施维护费210万元、与2018年持平。9、垃圾场运行经费200万、与2018年持平。10、征收成本费50万,与2018年持平。11、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费109万,比2018年减少43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12、星河广场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支出91万元、比2018年减少14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原有项目开支。13、园林绿化养护经费项目150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50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公共绿化养护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4、路灯电费及路灯维护维修费518万元、比2018减少18万元,压缩项目开支。15、白云湖公园管理项目305万元,比2018减少26万元,增加原因是:压缩项目开支。16、防汛管理项目50万元,比2018年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城市内涝防洪工作需要。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73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2.74万元,项目支出23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3、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9、30、32)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744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38.24万元,非流动资产2305.87万元。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49辆,主要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2019年城管局系统汇总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