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管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全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参与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行政审批服务及相行业统计调查;负责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责对全区直管公房、机关公房及破产企业移交公房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解危解困;责全区各类房屋住用安全监管及安全鉴定;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共计一个决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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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6,730.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213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73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0.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3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2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01%。项目支出565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30.2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13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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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614万元,减少37.03%。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4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886.6万元,占14.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5128.14万元,占8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81.6万元,支出决算为8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0.14万元,支出决算为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2万元,比上年减少68.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2万元,比上年减少99.34%。项目支出5068万元,比上年减少38.91%。其中:基本建设支出5068万元,比上年减少38.9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2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7.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6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5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2.7万元,占22.13%。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4.68万元,占77.87%。公务接待1216批次8997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15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16个、接待人次8997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8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69%。比上年减少81.63%,本年支出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比上年减少81.63%,项目支出585万元,比上年减少81.63%,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项目主要为白蚁防治和安全鉴定,其中白蚁预防面积达50万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达7000套.,自评结果为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来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2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车辆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