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部门(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5-09-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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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

  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水路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则和技术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报内河航道管理,港口航务管理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三)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组织和协调辖区的战备军事运输和防汛抗灾工作。

  (四)负责对港口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保护港口设施,维护港口经营秩序及交通秩序,检查制止和处理侵占港区、破坏港口设施、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五)依据授权,监督港口经营性收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安全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9万元,增长18.33%,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万元,占54.72%;其他收入25.98万元,占45.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5万元,增长43.71%,主要是因为单位有人员晋级,工资异动,对应的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5万元,增长43.71%,主要是因为单位有人员晋级,工资异动,对应的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万元,占10.45%;卫生健康(类)支出1.54万元,占4.90%;交通运输(类)支出24.27万元,占77.2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万元,占7.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的人员经费指标。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港口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与上年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与上年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决算数与上年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0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0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0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0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0.7万元,执行数5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8%,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单位将严格执行预算收支,合理使用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在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和年终绩效自评工作中做不到准确科学规范操作,质量难以保证,开展自评时报喜不报忧和扬长避短;2、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既有的评价指标存在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的弊端,导致出现单位职能不同、支出事项有差别等情况时,针对性不是很强,指标难以量化,评价缺乏依据,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二是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5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xlsx

临湘市长江港务服务所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