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港务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我所是交通局下属二级机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港口航务管理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我所设有办公室、财务股、安全监督股、计划统计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本所,没有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万元,其他收入7.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为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万元,上升20%。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我所内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开支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0元,我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