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并组织规范实施。
3.负责执法设施,执法装备和执法服装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工作。
4.负责全市建管公路路政、县内道路运政和治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5、负责市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渔船检验和监督、安全生产和交通建设项目市场行为、概(预)算执行情况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保障国家重点物资道路,紧急客货运输,军事和抢险救灾物资等运输有关工作。
7.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股、财务股、计生、工会、安全股、法制股、处罚中心及7个稽查中队等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7.76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76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类)支出87.69万元,占74.47%;住房保障(类)支出30.07万元,占25.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8%。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没有安排养老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50.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预算的5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94万元,占9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9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接待人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21万元。减少69.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结构调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大队对“治超治限”、“交通顽瘴痼疾”、“打击非法营运”等多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编制工作,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