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路灯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主要职能是加强城市管理,负责城市路灯设施建设、施工队伍的管理和路灯设施的养护与维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现有干部职工62人,其中自收自支47人,无编制人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退休4人;根据市委三定方案为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任何执收职能,财务运转完全靠财政拨付、供养,人员经费视同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路灯管理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7.9万元,主要是增加路灯维护和路灯电费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28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7.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
备注: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8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路灯电费191万元,路灯维护费9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6万元,上升 31.3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 0.24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路灯维修材料预算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