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3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规划编制、节约能源、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工程的图纸设计、建设、质量监管、建成验收、移交、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于2001年3月成立,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维修室、稽查室、工程室、人事计生室、工会室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8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因为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本单位没有抚恤费,所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附件10、11、19、20表均为空。
收入较去年减少38.39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厉行节约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8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38.39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厉行节约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81.03万元,比2020年增加1.61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0万元,占5.35%;城乡社区支出994.19万元,占91.97%;住房保障支出28.94万元,占2.6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682 万元,比 2020 年减少16万元,降低2.29%。主要是厉行节约,对路灯亮化实行光照度仪控制。
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1 年预算数为28.94万元,比 2020 年减少1.6万元,降低5.24%。主要是人员异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312.19万元,比 2020 年增加22.40万元,增长7.73%。主要是人员异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38.60万元,比 2020 年减少2.12万元,降低5.21%。主要是人员异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19.30万元,比 2020 年减少1.06万元,降低5.21%。主要是人员异动。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99.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56.23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42.80万元,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业务委托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咨询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中:路灯电费及维护维修费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及背街小巷路灯电费及维护维修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6万元,降低2.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路灯亮化实行光照度仪控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2.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0万元,下降6.14%,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上级部门及照明事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会议,人数约12人次,内容为传达上级部门学习、照明管理部门等其他相关内容;培训费预算 0.9万元,拟开展上级部门及照明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等培训,人数12人次,内容为上级部门及照明事务管理部门等相关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为0.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31)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1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682万元,其中:其中:路灯电费及维护费682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8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3万元,项目支出682万元。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9、30、3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