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规划编制、节约能源、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工程的图纸设计、建设、质量监管、建成验收、移交、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党建室
3、人事、计生、工会室
4、财务室
5、工程室
6、维修、稽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47.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45万元,减少18.98%。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61万元,占83.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8.85万元,占16.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04万元,占46.55%。项目支出518万元,占53.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8.6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万元,减少9.4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7%。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万元,减少9.4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6万元,占7.6%;城乡社区(类)支出792.77万元,占90.23%;住房保障(类)支出19.08万元,占2.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8.61万元,支出决算为8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7.69万元,支出决算为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69万元,支出决算为60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19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11万元,占87.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5万元,占12.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71.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22.86%,减少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57万元,减少13.36%,减少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63.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36.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路灯管理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个、接待人次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8.5%,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一个,涉及资金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良好。全年预算数为518万元,执行数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对城区路灯进行维修、维护及安装和管理,达支了节约电费、节约能源的要求,路灯亮灯率达到99%,社会评价度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良好。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路灯管理所属于非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8万元,用于参加湖南省2019年照明学会学术年会、参会2人,湖南省2019年城市建设行业协会会费、参会2人,湖南省2019年照明学会会费,参会2人;开支培训费0.30万元,用于参加湖南照明行业智慧灯杆专题培训,参会3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