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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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单位职能职责:我单位主要职能是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环卫局本级2、城东所3、城西所4、清运所5、垃圾场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861.75万元,比上年增加34.28%。总支出2,861.75万元,比上年增加34.28%。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86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861.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增加74.8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861.75万元,比上年增加87.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861.75万元,比上年增加87.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

按功能分类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增加74.8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2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5.62万元,比上年增加587.33%。商品和服务支出49.82万元,比上年减少92.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31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8万元,决算数为13.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0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1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17万元,公务接待270批次163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6万元,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本年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基本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增加71.0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20万元;工程1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20万元;工程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8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505万元,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决算数为505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