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是一个纯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12万平方米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4万平方米绿化苗木的修剪养护,18万平方米河道的清污打捞;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负责星河广场公共秩序的管理。
2、机构设置: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广场秩序组、长河组、绿化组。现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35人,经费自理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2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了。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3.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2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公共设施绿化维护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长安河和星河广场绿化修剪及养护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厅本级、……等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9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上升) 0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9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9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2 万元,主要是单位力争采取节约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