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是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12万平方米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4万平方米绿化苗木的修剪养护;18万平方米河道的清污打捞;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负责星河广场公共秩序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广场组、长河组、绿化组、经营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构成只包括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26.6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万元,减少0.14%。主要原因是单位自筹资金减少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3万元,占87.06%;其他收入68.15万元,占12.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5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48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长安河河坡养护及长安河水域治理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6%。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长安河河坡养护及长安河水域治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6万元,占9.19%;城乡社区(类)支出394.3万元,占85.9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7万元,占4.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7.0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9.43万元,支出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类)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6%。
4.城乡社区(类)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22.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对广场及长安河已破损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改造,对广场及长安河两侧已损坏的绿化苗木进行了补栽与养护,对长安河河道内的水草进行了彻底的清除。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时保持了广场及长安河的公共设施完好无损,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洁无污染,绿化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公共健身器械完好。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0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的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