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是一个纯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12万平方米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4万平方米绿化苗木的修剪养护,18万平方米河道的清污打捞;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负责星河广场公共秩序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经营组、广场组、长河组、绿化组、物业组。
第二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第三部分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90.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1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增收节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49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8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70.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事业收入22.62万元,占本年总收入4.61%;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其他收入123.45万元,占本年总收入25.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4.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8万元,减少20.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中财政代扣代缴养老保险金,未下达到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25%。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万元,减少20.24%。主要原因是: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中财政代扣代缴养老保险金,未下达到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3万元,占3.52%;城乡社区(类)支出318.3万元,占92.2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5万元,占4.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类)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3.8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1.83万元,减少33.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3.5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3.5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0个、接待人次70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基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对广场及长安河已破损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改造,对广场及长安河两侧已损坏的绿化苗木进行了补栽与养护,对长安河河道内的水草进行了彻底的清除。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所以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属非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