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是一个纯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12万平方米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4万平方米绿化苗木的修剪养护,18万平方米河道的清污打捞;负责星河广场和长安河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负责星河广场公共秩序的管理。
2、单位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经营组、广场组、长河组、绿化组、物业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预算编制里不含二级预算的:
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8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71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8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7.2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1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人员经费。
备注: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厅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等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7.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20万元、维修费29万元、专用材料6万元、劳务费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等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7万元,上升56.61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52万元,主要是控制费用,减少应酬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费105万元。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比2017年减少20万元。
5、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0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