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执法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是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8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室,一中队,二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8.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万元,减少4.88%。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6万元,占6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6.97万元,占3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45万元,占30.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7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万元,减少10.56%。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88%。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万元,减少10.56%,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9万元,占15.06%;城乡社区(类)支出154.03万元,占76.34%;住房保障(类)支出17.34万元,占8.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养老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金缴纳有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全域禁放日常工作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全域禁放日常工作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其中: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与决算;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为0,会议费开支为0。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2019年临湘市城区全域禁放,我们扩大宣传规模,深入禁放边缘地带,宣传市政府的方针和政策,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成光碟和宣传资料等;出动车辆在城区及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制作悬挂固定式宣传标语横幅,在全市30多个小区大门外张贴广告宣传牌,清明节在重要的殡仪馆地段设立限放警示牌,并安排专人蹲点排查,宣传有深度,巡查无死角。
(三)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