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烟花爆竹限放管理执法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临湘市烟花爆竹限放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燃气用水市场的管理执法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
单位下设二个管理办公室,限放大队办公室、燃气用水办公室。大队现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33人(全额11人、自筹22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31515.04元,其中,经费拨款2421515.04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5500 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31515.0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1515.04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220000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90000 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180000 元,主要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1515.04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11515.04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禁放范围扩大而产生的费用等方面;资本性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一台稽查车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9000元,下降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8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100000元,主要是要重新购置一台稽查车。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元。
5、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6.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六、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